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合计150万元。这一处罚决定,再次凸显了中国在互联网领域强化反垄断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坚定决心。
根据《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达到一定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本次处罚的三起案件均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市场监管总局评估后认为,这三项经营者集中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这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的,体现了“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的原则,即法律规定了处罚的上限,在评估具体案情后依法作出处罚。
此次处罚虽然单笔罚款金额不高,但其释放的政策信号极其强烈。它标志着反垄断执法机构正持续加强对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力度和透明度,无论交易是否最终被认定为排除竞争,依法申报的程序红线不容逾越。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这些在业内颇具影响的投资并购案,均因未履行申报义务而受罚,为整个互联网行业敲响了警钟。
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已成为监管核心议题。此次处罚是继《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后,执法机构又一具体实践,旨在引导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体系。长远来看,清晰的规则和严格的执法有助于营造更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数字经济在规范中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执法常态化的深入,预计将有更多案件进入监管视野。企业,尤其是大型平台企业,必须将合规经营置于战略高度,在追求商业扩张的严格遵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共同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